水秀江南好风光——太湖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侧记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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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湖、大寨河风光     郭迅/摄

  □本报记者 刘艳芹 尤珍

  “江南好,风景旧曾谙。日出江花红胜火,春来江水绿如蓝。能不忆江南?”盛夏时节,来到太湖流域片的上海、福建、浙江等地,所到之处,皆是水清岸绿,景色秀美。一幅幅写意的泼墨山水画,把梦里的脚步一直延伸,再延伸。

  “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以来,流域片各地因地制宜制定‘一河(湖)一策’治理方案,层层落实河湖管护责任,强化监督考核,全力推进河湖水岸系统治理。一年多来,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开始显现,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,获得感、幸福感明显增强。”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黄卫良说。

  针对突出问题 上下齐心打好治水攻坚战

  浙江省台州市居山面海,境内河网密布,主要有椒江和金清两大水系,河湖整治、管理任务艰巨。

  来到临海市灵湖公园,天空飘着小雨,清澈的水面烟波浩渺,远处的青山云雾蒸腾。泛舟湖上,荷花朵朵,古筝声声,让人心旷神怡、心醉神迷。

  “项目实施前,这里土壤贫瘠,植被稀疏,黑臭污水随处可见,空气腥气难闻,水体蓝藻暴发。如今灵湖景区已成为临海城市建设的重要展示窗口。”临海市治水办(河长办)常务副主任罗文说。

  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,台州市实施“大系统治水、大循环治水、大项目治水、大民资治水”四轮驱动战略,构建了规划引领、统筹治理、项目保障、市场共享的循环治水兴水体系,建设“水上台州”。针对断头河成因复杂、程度不一的问题,分类采取清淤疏通、明渠开挖、管道接通、箱涵连通、保留循环及综合处理等方法,全面攻克,在全省率先打响断头河连通战,推进全流域治理、全水系整治,构建覆盖全市域的循环生态美丽水网。一年内,全市104条断头河全部连通。

  漳州市地处福建省南部,水系发达,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,全市建立起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河长制责任体系,通过开展河道清障治理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、黑臭水体整治、流域综合治理和江河、海漂垃圾集中整治,实现市、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%的目标。

  据了解,今年漳州市以江河、湖库、近岸海域垃圾整治为专项,以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整治为载体,以小流域治理为突破,以禽畜整治为巩固,全面开展巡湖和治理工作,确保湖库水质达标,推动各级河(湖)长既当好“指挥员”,牵头抓总,统筹协调,又当好“施工队长”,亲力亲为,蹲在一线,抓好水环境全程监测、重点污染问题整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具体工作,并狠抓内河整治。

  太湖流域片各省(市)针对当前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,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任务的落实,切实改善水环境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。

  创新管护机制 部门联动全力巩固治水成果

  河流环境问题,表象在水里,根源在岸上。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,治水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行,必须统筹上下游、左右岸系统治理。

  “最大的好处就是齐抓共管。”漳州市河长办副主任、市水利局副局长陈进光说,在河长制实行以前是“九龙管水”,河长制的核心是党政领导负责制,破除了体制顽疾。

  根据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,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,使协调工作日常化,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、“九龙管水”的情况,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;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,研究解决重大问题;及时汇总情况,研究对策,明晰责权,提出建议,下达指令,监督落实。

  今年3月23日,漳州市还在全省首创建立市中级法院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,通过在市河长办驻点的形式,实现涉水生态案件“快立、快审、快结”。

  太湖流域片各地积极创新河长组织体系,涌现出一批治水管水新生力量。江苏省给省级河长配备厅级河长助理、处级联络员。浙江省温州市设立“河道督查长”,配置“河道警长”;嘉兴市组建了“法制河长”队伍。福建省泉州市设立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,永春县设立生态警察中队;三明市大田县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,整合水利、国土、环保等部门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,组建了河长指挥中心。

  在建立健全河长制制度体系的同时,太湖流域片各地积极推进河长制立法工作,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。浙江省出台了《浙江省河长制规定》,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河长制专门法规;《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》《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》《福建省水资源条例》《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相继实施,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。

  “我们设立了专项举报奖励资金,受理、交办、督办或直接参与调查水环境污染违法案件。对实名举报的问题,由接报地的河长或联系单位,在5个工作日内,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,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查清并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。”浙江省台州市河长办副主任蔡伟说。

  动员社会力量 共同守护水清岸绿秀美风光

  从河长制到“河长治”,要靠全社会共同参与,才能守护好每一条(座)河湖的河畅水清。

  河清,关键之一是岸净。基层群众是源头治理、垃圾分类的主力军。上海市积极发挥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作用,邀请代表、委员巡河;青浦区探索开展村民自治模式,形成了赵巷中步村“小河长”承包制等一批可推广、可复制的群众自治管理经验。浙江省涌现出的“河小二”“河小青”“池大爷”“塘大妈”,积极投身巡河护河。福建省河长办与团省委、教育厅、妇联、工商联等联合开展了大学生暑期“河小禹”、青少年学生“四个一”、“巾帼护河”、“企业家河长”等行动,各市县还聘请老党员、老同志担任“老人河长”、义务河道专管员。黄山市创新设立了垃圾兑换生活用品超市。目前,太湖流域片已基本形成一个主体领导、多个层面参与的河湖治理协同新模式。

  “以前没人管,大家你扔我也扔。现在镇长、村主任没事就会来走走,保洁员每天下河打捞垃圾,大家也不好意思再乱扔乱排了。”上海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处的龚成刚感慨,河长制在上海推行以来,村里人不仅开始约束自己和家人的行为,碰到有人向河道扔垃圾,便会主动制止。

  太湖流域片各地积极推行“党政河长+民间河长”模式,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企业作用,凝聚起了全社会治水护水合力。河长制正形成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互推互促的良好格局。

  来源:中国水利报 2018年7月19日

刘艳芹 尤珍
责任编辑:段玲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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